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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受湘阴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经湘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湘阴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和PVC-U管材件的卫生许可证批件;

2、投标人必须是《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PE和PVC-U入围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ISO环保体系认证和ISO卫生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抽检检验报告;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材料供货或生产业绩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消毒设备和机电设备入围的生产制造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2、C1、C2、C3投标人是《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入围的生产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有标段需提供国家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原件);

3、代理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在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否则,因联系不上而造成投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在开标当日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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